海东市乐都区水务局关于乐都区区管 河道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的公告
浏览:2704次 时间:2026-06-05 来源:乐都区政府

为全面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河道工程安全、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青海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海东市乐都区河道采砂规划(2026—2030年)》有关要求,现将乐都区河道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公告如下:

一、禁采区范围

乐都区境内引胜沟、巴藏沟(乐都段)、芦草沟(乐都段)、上水磨沟(乐都段)、岗子沟、截龙沟(乐都段)、皮带沟(乐都段)、高店沟、马哈拉沟、峰堆沟、努木池沟、卯寨沟、大冰沟(乐都段)、羊肠子沟、双塔沟、虎狼沟、直沟、土官沟、叶家沟、碾线沟、下水磨沟、羊沟、洛巴沟、汤官营沙沟、迭尔沟共25条河流划定禁采区公48个,禁采区河长545.4km。禁采区具体划定情况详见附表。     

二、禁采期

河道中一切采砂活动必须服从防汛大局。主汛期河道流速大、风浪高,对采砂作业带来一定的难度,若操作不当容易引起事故;同时,由于采砂作业时周围水流十分浑浊,直接影响防汛时对险情的判断。在枯水期,采砂作业将造成地下水水位下降,影响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因此,在主汛期和特别枯水期河道禁止采砂,以保障汛期防洪安全及枯水期用水安全。

汛期中年最高水位出现频次最高的6月1日至8月31日作为禁采期。因乐都区山区气候特殊,故其余月份若出现超警戒水位及罕见枯水期时,根据具体情况临时发布禁采公告;险情缓解时,连续10天都没有出现超警戒水位及罕见枯水时,可公告恢复采砂作业。

根据国家《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下列情况下应当列为禁采期:

1本河段内水位到达或者超过警戒水位时;

2、本流域内的水利工程出现重大险情或者发生突发情况时;

3、桥梁、水利工程以及过河缆线、管道等基础设施施工期间;

4、珍稀水生动物和重要鱼类资源保护要求的时段,以及对水环境有较大影响的时段;

6~8月份河流处于主汛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禁止在此期间采砂。

禁采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采砂、洗砂及取料活动,主汛期采砂作业机械必须撤离河道,严禁人员留宿,并设警示标志。

三、有关事项

(一)河道采砂必须报经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禁止在禁采区和禁采期从事一切采砂活动(应急抢险除外)。

(二)禁采期间,采砂机具撤出河道管理范围,及时平整砂坑,清除弃料,消除安全隐患。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取土等活动,必须报经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四)禁止利用河道整治、清淤疏浚等名义开展非法采砂活动。

)违反本公告,在禁采期、禁采区进行非法采砂活动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青海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公安机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持续保持打击非法采砂的高压态势。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乐都区区管河道采砂禁采区划定情况表 

 

 

海东市乐都区水务局

2026年6月5日

 

 

附表1     乐都区区管河道采砂禁采区划定情况表 

禁采区

编号

河道

名称

禁采区

禁采长度

km

禁采缘由

位置描述

备注

JC-01

上水磨沟

沟道起点至在建杨家水库上游应急水源处

8.34

沟道宽度小,两侧为基本农田

沟道上游位于互助县境内,乐都境内起点位于达拉乡白崖子村,沟道两侧为农田

全段禁采 

JC-02

在建杨家水库上游水源地以上500m处至水库下游约1000m处

2.56

重要水源地,杨家水库后期拟为乐都县城供水

在建工程杨家水库为乐都区川水地区重要水源地

JC-03

杨家水库下游段至河口

6.49

重要人畜饮水工程管线所在地,两岸为农田

该段河道宽度较小,两岸均为基本农田,可能会破坏农田且《高店九村人畜饮水工程》主管道埋设于沟道内或左右岸农田中

JC-04

迭儿沟

102.259194737,36.651673732至102.264419680,36.597171244

5.2

两侧有基本农田及耕地保护

两岸均为基本农田和道路,可能会破坏农田并且《共和乡李家昂、王家滩两村人饮工程》和《迭尔沟人畜饮水工程》取水口和主管道基本覆盖沟道范围内

 

JC-05

102.264634257,36.553537068至入湟口

起始段至扎子寺水库上游500m

10.8

两侧有基本农田、耕地保护及8座小桥工程

乐都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农村公路配套桥梁工程8座小桥

JC-06

努木池沟

5.72

林场保护区

乐都区上北山林场保护区

全段禁采 

JC-07

扎子寺水库上游500米至下游1000m

0.85

重要水源地保护区

扎子寺水库保护区

JC-08

扎子寺水库下游1000m处至河口

19.45

城乡供水管网覆盖

《达拉马趟、春洒人畜饮水工程》和《共和乡许家寨、高营两村人饮工程》取水口和引水主管;河道宽度较小,两岸均为基本农田和道路

JC-09

引胜沟

起始段至仓家峡林场入口处

8.45

林场保护区

乐都区仓家峡林场保护区及防洪堤

全段禁采 

JC-10

仓家峡林场至河口处

24.71

防洪堤

《寿乐十村人畜饮水工程》、《引胜仓家峡等十四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引水口和主管道及河道防洪堤

JC-12

直沟

整河段

22

林场保护区

仓家峡林场保护区

全段禁采 

JC-11

土官沟

起始段至下狼哇村

9.52

林场保护区

乐都区仓家峡林场保护区

全段禁采 

JC-13

下狼哇村至河口

16.48

沟道宽度小,两侧为基本农田

沟道宽度较小,两岸均为基本农田和道路

JC-14

羊官沟

起始段至102.455807821,36.521490864

18.25

国有林场及森林公园保护区

乐都区下北山林场保护区

全段禁采

JC-15

102.461896435,36.502372079至河口

13.25

城乡供水管网覆盖

《中岭十三村人畜饮水工程》和《高庙大路等八村人畜饮水工程》引水口和主管道且沟道宽度较小,两岸均为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

JC-16

卯寨沟

起始段至龙王沟口

14.92

林场保护区

乐都区下北山林场保护区

全段禁采

JC-17

龙王沟口至老庄村

10.53

沟道宽度小,两侧为基本农田

沟道宽度较小,两岸均为基本农田和道路

JC-18

老庄村至河口

7.55

城乡供水管网覆盖

《中岭十三村人畜饮水工程》和《高庙大路等八村人畜饮水工程》引水口和主管道且沟道宽度较小,两岸均为基本农田和道路

JC-19

下水磨沟

起始段至干沟寺下游(102.584416324,36.523301556)

12.5

国有林场保护区

乐都区下北山林场保护区

 

JC-20

102.592039162,36.514401986至102.592948320,36.511317976

3.1

基本农田、耕地保护

左岸有耕地保护范围、基本农田保护范围

 

JC-21

102.592049822,36.514413021至102.592959091,36.511312387(左岸)

6.4

基本农田、耕地保护

右岸有耕地保护范围、基本农田保护范围

 

JC-22

102.593205854,36.510467491至102.610567793,36.464883349

6.46

沟道宽度小,两侧为基本农田及耕地保护

沟道宽度较小,两岸均为基本农田和道路

 

JC-23

102.607810483,36.459170244至入湟口

6.55

城乡供水管网覆盖

《高庙镇寺磨庄等八村人畜饮水工程》和《高庙镇老庄、新庄、扎门三村人饮工程》引水口和主管道且沟道宽度较小,两岸均为基本农田和道路

 

JC-24

羊肠子沟

整河段

18.6

沟道宽度小,两侧为基本农田

沟道宽度较小,两岸均为基本农田和道路

全段禁采 

JC-25

巴藏沟

乐都区治理整河段

2.18

县界,两侧为农田

该段河道为县界,两侧为农田

全段禁采 

JC-26

高店沟

起始段至上营村

5.93

林场保护区

下营林场保护区

全段禁采

JC-27

上营村至河口

17.07

城乡供水管网覆盖

《下营乡十村人畜饮水工程》引水口和主管道在河道两岸且沟道宽度较小,两岸均为基本农田和道路

JC-28

马哈拉沟

起始段至新庄村

5.87

林场保护区

天然林地保护区

全段禁采 

JC-29

新庄村至河口

20.13

城乡供水管网覆盖

《城台九村人畜饮水工程》《城台乡泉湾、下台两村人饮工程》引水口和主管道在河道两岸且沟道宽度较小,两岸均为基本农田和道路

JC-30

峰堆沟

起始段至黄河滩水库下游1000m处

6.69

林场保护区

天然林地保护区

全段禁采 

JC-31

黄河滩水库下游100m处至河口

20.13

城乡供水管网覆盖

《峰堆乡十二村人饮工程》和其他27个引水口和主管道在河道两岸且沟道宽度较小,两岸均为基本农田和道路

JC-32

岗子沟

起始段至台沿村

9.13

林场保护区

天然林地保护区

 

JC-33

台沿村至吴家庄

14

防洪堤保护区

该段修建防洪堤

全段禁采 

JC-34

盛家峡水库上游500m至晁家村

7.73

水库及水利工程保护

盛家峡水库、乐都区大南山绿化引水管道

 

JC-35

晁家村至河口

8.1

水利工程保护区

已建堤防

 

JC-36

洛巴沟

102.362042551,36.290817212处至河口

10.33

水库及水利工程保护

大石滩水库、《亲仁八村人畜饮水工程》《大石滩地区氟改水工程》引水口和主管道、沟道两侧为村庄和基本农田

 

JC-37

汤官营沙沟

102.436309323,36.453203740至入河口

2.35

杨家水厂涉河建设项目

杨家水厂涉河建设项目、基本农田、耕地保护范围

 

JC-38

起始段至窑庄村下游

5.65

基本农田、耕地保护

基本农田、耕地保护区

 

JC-39

双塔沟

起始段至辛家庄村

16.5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基本农田、耕地保护

蒲台乡新庄湾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蒲台乡辛家庄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基本农田、耕地保护范围、双塔沟中桥涉河建设项目

全段禁采 

JC-40

新庄村至河口

16.5

基本农田、耕地保护

河道两侧涉及基本农田及耕地保护

JC-41

虎狼沟

起始段至中坝水库下游

9.95

国有林场保护区、千吨万人水库及水利工程保护

国有林场保护区、中坝水库

全段禁采 

JC-42

水库至入湟口

17.99

基本农田、耕地保护、水库及水利工程保护

拟建防洪堤、已建防洪堤;且左岸为中坝乡道路,沟道两侧为村庄和基本农田;《洪水十五村饮水工程》主管道埋设于沟道中、虎狼沟8座小桥建设项目保护

JC-43

芦草沟

范围内整个河道

15.14

县界,沟道较小

沟道较小,县界

 

JC-44

皮袋沟

范围内整个河道

12.86

省界,沟道较小

省界,沟道较小

 

JC-45

截龙沟

范围内整个河道

12.71

省界,沟道较小

省界,沟道较小

 

JC-46

大冰沟

范围内整个河道

13.68

省界,沟道较小

省界,沟道较小

 

JC-47

碾线沟

范围内整个河道

19.2

沟道小、两岸涉及基本农田、耕地保护

沟道过小,无砂石量、部分河段涉及基本农田、耕地保护

 

JC-48

叶家沟

范围内整个河道

16.9

沟道小、两岸涉及基本农田、耕地保护

沟道过小,无砂石量、部分河段涉及基本农田、耕地保护

 

 

合计

 

5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