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海东市乐都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全区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巩固脱贫攻坚饮水安全成果,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组织起草了《海东市乐都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文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5日18:00止(含节假日)。
二、征求意见方式
请将修改意见建议(可标注修改位置、理由及建议内容)
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邮寄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水务局节约用水技术服务中心 107室(邮编:810700)
电子邮箱:2506943136@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农村饮水管理办法意见”)
联系电话:17697239756(联系人:熊彩梅)
三、其他事项
1.反馈意见请注明姓名、联系电话、所在乡镇(村社),以便必要时沟通核实。
2.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建议。
3.《海东市乐都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附件。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附件:海东市乐都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海东市乐都区水务局
2026年5月28日
附件:《海东市乐都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