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政办〔2024]45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2025年草畜平衡管理工作,结合《2024年度青海省草原监测报告》及2024年度乐都区天然草原监测结果,现将乐都区2024年度天然草原理论载畜量公示如下:
乐都区2024年度天然草原理论载畜量为8.28万个羊单位。
海东市乐都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