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浏览:3534次 时间:2020-11-22 来源:乐都区政府

整改任务概述

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有差距。督察发现。青海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科学内涵学习领会不深入,一些领导同志谈及存在问题就强调身处西部落后地区、视野不宽,谈及治理就强调发展落后、财力不足、队伍能力不强,不同程度存在回避问题、上交矛盾、逃避责任和工作标准不高等现象,没有用于担当、主动作为的精神。一些县区主要负责同志仍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看作是运动式检查,存在应付心理,缺乏统筹考虑和长效安排,没有做到举一反三、系统全面推进整改工作。

整改责任单位

区委办、区政府办、乐都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是青海义不容辞又来不得半点闪失的重大责任”的殷殷嘱托和“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不断深化“青海最大价值、最大责任、最大潜力在生态”的省情认识,正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1)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在重要位置,继续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各级党委政府学习的重要内容,强化学习,提高认知;(2)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科学内涵列入区委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和年度计划,并邀请相关专家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科学内涵进行集中培训,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3)进一步强化生态环保政治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的学习,强化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重要性的认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4)全面实施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县级以上政府每年向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报告辖区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5)强化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并加大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督促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问责机制,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按照《海东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责任追究;(6)对反馈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并排查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其他问题,一并予以整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整改成效:(1)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等重要学习内容纳入《2020年中共海东市乐都区委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和《2020年海东市乐都区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中,并扎实开展相关学习,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了敢于担当负责的能力;(2)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专题培训,以及宣讲团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筑牢了思想基础;(3)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促进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提高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认识,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4)按照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要求,区政府于20201029日向人大常委会汇报了全区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5)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纳入考核内容,加大了考核权重,极大促进了全区各级领导干部重视生态保护工作;(6)对在整改过程中排查出的其他问题一并完成了整改。

整改时间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徐文萍 0972-863199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市州或省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