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转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D2QH201907220012)
浏览:3957次 时间:2020-11-22 来源:乐都区政府

 

投诉受理编号

8 D2QH201907220012

 

整改任务概述

海东市乐都区滨河北路怡春小区5号楼北侧4家餐馆,油烟未做净化直接排至小区,油烟扰民。

整改责任单位

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整改措施及成效

针对群众举报的4家餐馆油烟扰民的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怡春小区5号楼北侧6家餐馆提出了立即停业整顿的意见,要求6家餐馆将后厨内排烟管道延伸至餐馆楼顶靠近马路一侧,并对店外排烟管道包裹隔音棉处理,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馆安装油烟净化器,对已安装的油烟净化器定期进行清洁保养,对小区内已造成污染的油烟机下方墙面上的油污进行彻底清理。整改后油烟不再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风机噪音也不再扰民,小区居民满级。

 

整改时间

 

20197月至20198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徐文萍 联系电话:0972863199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有县区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