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批复名称
《年加工5万吨石英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文号:乐环[2020]138号
审批时间: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项目名称:年加工5万吨石英矿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海东市乐都区昊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青海省乐都区高庙镇柳湾沙沟青草洼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之日起7天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