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受理编号 | X2QH201907160007 |
整改任务概述 | 反映海东市下辖乐都区、互助县、民和县养殖企业被政府强行关停、拆除,造成财产损失,不予补偿。要求政府给予赔偿。 |
整改责任单位 | 乐都区农业农村局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收到信访举报转办单后,我局高度重视,主动认领问题,立行立改,及时召开会议,对该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确定由一名副局长牵头负责,区畜牧兽医站具体承办。我区18家养殖场拆除后给予补偿,目前15家养殖场已签订补偿协议,已补偿2295.5694万元,3家养殖场(达佑、丽娇、福乐)以补偿金额偏低为由拒签补偿协议,未领取补偿金。目前三家企业正在通过省高院进行赔偿诉讼,判决未下达。 |
整改时间 | 2019年7月至2020年11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徐文萍8631992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区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