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浏览:4399次 时间:2020-10-27 来源:乐都区政府

 

 

 

整改任务概述

 

整改方案要求,海东市要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生态环保监管,杜绝乱采滥挖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但相关要求并未得到有效落实,海东市乐都区高店镇水磨沟保留的砂石厂中,有5家生产过程不仅扬尘控制不到位,也未落实“边开采边恢复”的生态修复要求。

 

整改责任单位

 

乐都区自然资源局 乐都区林业和草原局 乐都区水务局

 

 

整改目标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生态保护监管,杜绝乱采滥挖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对水磨沟内现有的联升、融江、博泰、地金、德金5家砂石加工厂全面依法依规拆除,按照《矿山恢复治理方案》全面完成了闭坑恢复治理,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矿区进场道路、堆料场、弃土场全面完成覆土绿化。栽种各类树木37万余棵,覆土绿化2000余亩。

2.调整《乐都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水磨沟设置为矿产资源禁采区,不再设置砂石采矿权。对现有的5家砂石采矿权依法依规退出。

3.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乱采滥挖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从源头控制新的污染源产生。

 

整改时限

 

202012月底

 

 

社会监督联系人

及电话

 

海东市乐都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徐文萍

联系电话:13897746969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区或市级部门负统筹督查整改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