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退还项目质保金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反馈的公告
浏览:16974次 时间:2026-03-13 来源:乐都区政府

根据我区农业农村领域相关项目合同约定及质保期管理规定,现有一批项目质保期已满,各项指标经核查符合质保金退还条件。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现向社会公开征求该批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反馈意见,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及项目范围

本次拟退还质保金的项目清单详见附件《海东市乐都区农业农村局质保期届满拟退还质保金项目明细表》,包含项目名称、中标单位、实施地点、质保期起止时间等关键信息。

二、反馈内容及要求

(一)反馈内容:凡附件所列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反馈人需如实说明拖欠项目名称、施工单位、拖欠金额、涉及农民工人数、本人联系方式及相关佐证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结算单、考勤记录等)。

(二)反馈方式:需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签署反馈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馈需加盖公章)。

(三)反馈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逾期未提交书面反馈的,将视为该项目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三、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受理单位:海东市乐都区农业农村

(二)联系地址:海东乐都区乐源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3号楼412

(三)联系电话:0972-8630072

(四)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

四、其他事项

(一)反馈人需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捏造、歪曲事实等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我局将对反馈信息严格保密,并及时核查处理;逾期无有效反馈的,我局将按规定办理项目质保金退还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海东市乐都区农业农村局质保期届满拟退还质保金项目明细表》

 

海东市乐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