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乐都区始终坚持以扶贫督查问题整改为主,其他各项工作同步推进的工作原则,持续不断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最大政治任务来抓,把其他各项工作与问题整改统筹结合,迅速行动,积极推进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
一是强化问题整改与推动当前工作相结合。以实施“八个一批”和“十大扶贫工程”为抓手,将问题整改与当前贫困村脱贫和已脱贫村巩固工作紧密结合,凝心聚力,深查细究,不断推进扶贫督查问题对标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共细化梳理出存在问题467条,其中,乡镇查找出问题345条,已整改完成332条,需长期整改13条;区直单位查找出问题122条,已整改完成111条,需坚持不懈、常态化整改问题11条。
二是强化问题整改与学习政策、提高能力相结合。 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战略思想和“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学习中央、省、市、区脱贫攻坚有关政策活动,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对扶贫政策的学习、理解和掌握,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运用政策和转化政策的能力。 三是强化问题整改与广泛宣传政策相结合。组织熟悉扶贫政策的干部、先进典型、致富能人、优秀第一书记成立区委宣讲团,各乡(镇)成立宣讲工作队,分赴乡(镇)、村(社)、机关单位开展宣讲活动,大力宣传脱贫致富先进典型、成功案例、先进人物,大力宣传扶贫政策,营造人人知晓政策、人人参与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宣讲活动19场次。 四是强化问题整改与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措施相结合。督促各乡(镇)党委政府率先肩负起主体责任,结合问题整改,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到位;各相关行业部门将脱贫攻坚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重点在惠民生、补短板、拔穷根上下功夫,扎实做好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区纪检监察部门站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度,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以正风肃纪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是强化问题整改与建立健全务实管用制度相结合。 进一步建立健全脱贫攻坚督察巡查、目标责任考核、绩效考核、帮扶工作考核、督查问责、资金监管、评估分析、干部管理、巩固提升管理等办法,用制度规范工作,形成了一整套脱贫攻坚成效检验和表彰奖励机制,为实施好各项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使所有干部干出成绩有奖励,干不成工作有压力,形成了齐心协力打好脱贫攻坚战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