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
浏览:7145次 时间:2025-06-03 来源:乐都区政府

近年来,区政府秉持“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理念,紧紧围绕“三聚三基”要求,全力筑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20年,乐都区作为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荣获“困难群众基本社会救助优秀地区”称号2024年在全省社会救助绩效考核中获评优秀。

政策落地生根,兜底保障坚实有力五年来,乐都区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青海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推进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在低保政策上,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按“单人户”纳入保障,增设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等规定,做到应保尽保;规范特困人员认定流程,做到应养尽养;强化临时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实施小金额先行救助,及时化解群众急难问题,做到应救尽救。截至2024年,农村低保标准473元/人/月,城市低保标准为688元/人/月,特困供养户标准1032元/人/月,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标准定格在1050元/人/月。五年间,累计救助困难群众44.1万人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3.86亿元,下拨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4806万元,让每一笔救助资金都精准滴灌到困难群众手中,让党的惠民政策在基层落地开花。

协同精准发力,衔接工作稳步推进乐都区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要任务,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中的兜底与支持作用。针对反馈的8588户28528名已脱贫建档立卡户,经精准核查,将3183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占农村低保总人数的33.1%;对1023户3299名监测户,1807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得到充分彰显,为乡村振兴筑牢坚实民生根基。

投入持续加大,监测帮扶精准高效持续加大工作投入,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低收入人口监测救助帮扶体系。通过健全与就业、医保、乡村振兴等多部门联动的防返贫监测机制,推动乡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提质增效。五年来,对全区766户2449名风险未消除的防返贫监测对象进行全面入户排查,将1807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同时,深入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精准认定与动态监测工作,累计录入监测人口2.5万人,精准认定低保边缘户2450人、支出型贫困家庭132人,实现对困难群众的精准帮扶、动态管理。

深入摸底调查,主动救助全面覆盖充分运用省级低收入动态监测预警系统,归集3.9万名低收入人口信息,依据困难类型和致困原因实施分类帮扶。积极发动村(居)委会、经办服务人员、乡镇民政干部等力量,通过“乡镇自查、区级普查”方式,主动深入基层发现困难群众。五年来,全区累计开展拉网式排查26万人次,受理群众救助申请3.3万户10.49万人,新纳入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1.03万人,为4.4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确保困难群众一个都不落下。

强化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扎实有效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为期三年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巩固提升行动、社会救助监管效能提升年以及社会救助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系列工作。五年来,组织政策宣讲156场次,反馈并整改问题386条,收回资金141.83万元,有力规范社会救助工作开展。同时,主动配合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加大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力度,在20个乡镇(街道)开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做到群众反映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五年来累计受理各类救助事项104923人次

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发展亮点纷呈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区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资源统筹和部门协同,凝聚救助合力。五年来,协商救助困难群众70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57.15万元。不断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充分运用核对信息平台,累计开展核对业务28万人次,有效提升救助精准度。积极开展“设立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党建+社会救助”等试点工作,深入实施“兜底解忧暖民心”行动,全面提升基层民政服务保障能力,彰显社会救助体系强大生命力与应对能力。

引入多元力量,社会救助活力倍增五年来大力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累计投入资金2531.04万元,派遣工作人员331人,有效破解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薄弱难题。此外,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民政政策宣传,制作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移风易俗等宣传彩页5万余册,推动救助服务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让更多困难群众知晓政策、享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