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乐都区按照“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创新举措,整合资源,聚合项目,围绕“先行先试、点上开花、线上结果、面上推动”的工作思路,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以党建为引领、狠抓试点建设、产业发展和环境整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不断推动产业旺、农村美、村民富。
抓实党组织联建,推动农村党组织从个体强向整体优转变。以组织建设为载体,联合打造坚强战斗堡垒,培育优秀农村党组织书记,激发基层组织新活力。持续落实《乐都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50条措施》,创新开展党建“十大行动”,着力把
党的组织优势、政治优势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的强大动力。10个和美乡村、8个产业示范村81名村“两委”成员,414名党员规范管理,党员队伍结构合理,配齐配强乡村振兴“领头雁”,3个和美乡村和5个产业示范村实现“一肩挑”,6个村选派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6名,工作队员12名,不断加强村级组织力量。同时,不断加强人才培养,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力度,积极培育致富带头人、农业科技带头人培训力度,年内完成致富带头人、农业技能培训,努力打造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抓实产业联创,推动发展模式从分散式向抱团式转变。依据区级产业规划,以产业发展为支撑,共同激发内生造血能力,推动产业协同共融,走好强村富民新路径。不断鼓励试点村发展特色种养业和农产品初加工、观光农业、休闲度假、农家乐民宿、民族手工业、文化创意等业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本村特色产业。2024年产业示范村共投入衔接资金1763万元,重点实施了产业路、钢架拱棚、面粉、油菜加工坊建设等产业项目。
抓实基础建设,推动乡村基建从旧村貌向新画卷转变。严格落实《青海省农牧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细则,健全安全住房定期体检制度,常态化开展住房安全排查,全区农牧民农户均有一套以上安全住房;村级供电持续稳定,设备运行安全可靠,满足村民生活和乡村产业用电需求;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改厕工作有关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引导,普及卫生厕所,2024年投入资金539.56万元,新建任务1366座,投入资金149.68万元,问题厕所整改任务1756座,目前已开工1953座,已完工1163座;因村制宜修建农田灌溉渠道,10个和美乡村年内共新建和维修38.1公里;年内维修村级道路和人行道路27900余平方米。
抓实精神文明,推动乡俗文明从旧风气向新风尚转变。不断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精神文明创建,试点村五星级文明户创建率达90%,文明村创建率达60%,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覆盖率达70%。不断持续有条件的建设乡村史馆,保护好农耕文化遗产,支持农村特色优秀戏曲曲艺、少数民族文化、民间文化等传承发展,在试点村持续发展射箭、花儿节、火龙节、眉户戏等传统民间文化传承,不断丰富群众日常文化活动需求。因地制宜制定乡(村)规民约,有效治理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大操大办、铺张 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推动新习俗形成。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家庭活动,树立民族团结先进典型,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
抓实公共服务,推动为民服务从有局限向全覆盖转变。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全区46个试点村和产业示范村、和美乡村适龄学生无因贫辍学学生。持续加强村级标准化卫生室,配备合格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建立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6个村标准化卫生室已实现全覆盖。积极推广有需求有条件的建设养老服务活动场所,确保特困人员应养尽养,在高店镇大峡村建设村级养老服务场所一处。持续优化为民办事全程代理服务,46个试点村村级综合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