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6.2万亩
浏览:1756次 时间:2023-11-10 来源:乐都区政府

近年来,乐都区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把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稳定提升粮食产能、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筑牢维护粮食安全“压舱石”的重要举措,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农业产业质量效益,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2011年-2022年累计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2个,建成高标准农田36.2万亩。

“三个抓好”做好项目前期实施管理。一是严格按照基本农田建设程序要求,抓好项目可研、设计、规划以及审批、评审等全过程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二是以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有资质的企业负责施工、有实力的监理企业担任项目监理,抓好项目招标工作,积极聘用当地劳动力,为项目区实施所在地区脱贫群众增收增加渠道。三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抓好地籍调查和权属管理工作,确保群众土地财产权利得到保障。

“三个要求”严抓项目实施过程控制。一是要求区农田建设管理办公室和委托管理单位、监理单位、质检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立指挥部并常驻办公,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人员配置。二是要求管理单位进行不定期巡查,对重点工序及施工部位驻点进行管理和协调,发现或出现问题及时处理,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要求监理单位做好常规监理和旁站监理,对影响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提出对策和建议,优化工程施工方案。  

“三个落实”确保项目实施管理和监管。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专人负责加强现场指导和检查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协调处理。二是落实专业公司管理、监理、业主单位监管、第三方检测验收的管理体系,有效保障工程建设质量。三是落实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区各类档案资料得到有效利用,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及时划界,设立标志、上图入库,实行永久保护。

“三个结合”统筹推进土地治理工作。一是结合撂荒地和盐碱地治理工作,对全区耕地撂荒情况进行逐户调查登记,实施湟水谷地土地整治项目,降低盐碱化程度,保护耕地肥力,提升耕地质量二是结合废弃温棚整治工作,进一步盘活辖区闲置资源,发挥生产效益,扎实推进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三是结合大棚房整治“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坚决将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标本兼治不留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