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乐都区紧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健康问题,持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健康中国行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眼“医、药、险”,做到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以医疗医保医药联动结合,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切实增强了群众的健康福祉。
落实政策,促进改革释放红利。一是强化计生经费保障。将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经费,以及计生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按时发放各级专项补助经费。2023年奖励扶助对象4348人,扶助资金504.368万元;特别扶助对象108人,扶助资金80.4万元。二是积极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完成约定采购量,集中招标药品使用率达100%,配送率达到95.2%。三是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坚持基本药物主导地位,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与补助资金挂钩,拨付2023年基本药物补助资金278万元;区中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84.76%,基层医疗机构配备品种占比92.5%,门诊抗菌药物处方使用率15.3%,静脉注射剂使用率27.5%,患者满意度达到85%。四是强化重大疾病防控力度,扎实开展结核病、艾滋病、包虫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同时,提高重点人群健康水平,继续实施农村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妇女增补叶酸、“两癌”筛查、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等妇幼健康服务项目,人民群众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提质增效,切实提升服务能力。一是加强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通过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先进医疗设备、加强重点科室建设和人才培养,全区299个村卫生室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区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医疗机构“三个一”、医疗技术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从有到优,辖区居民的常见病、慢性病得到及时诊治。二是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提升,实施乐都区高店镇卫生院迁建、梦圆居安置区芦花卫生院建设及乐都区中医院、梦圆居安置区芦花卫生院和瞿昙镇中心卫生院基本医疗设备配置等项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基本医疗设备,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县域内住院量占比达到85.6%、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占比达到68%以上,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东西部协作医疗帮扶项目,2021年以来,投入东西部协作资金150万元,选派卫生专业技术骨干62名先后到惠山区随岗学习,惠山区先后选派专家15名来我区开展医疗帮扶工作。组织开展乡村医生培训达400余人次。为区疾控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区财政全额保障工资待遇,进一步稳定了疾控机构人才队伍,提高了工作人员积极性。
深化改革,提升服务群众水平。一是强化公立医院内控制度,严格实行医院经济运营管理,区级公立医院定期召开医院经济运行分析会议,为医院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积极执行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加强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提高医院费用审核、财务和预算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控制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并把医疗费用控制指标纳入科室年度目标责任及内部考核方案中,与绩效工资分配、评先、评优、晋升、聘用挂钩。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重达56.36%、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占比达到95%。二是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医共体成员单位以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三是优化病案质控工作流程,及时整改DIP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优化管理系统功能、完善编码及数据动态维护、严控病案首页质量、规范医保结算清单,按照改革的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扎实做好各阶段性工作,确保DIP支付方式改革顺利推进。
强化监管,守护群众“救命钱”。成立了打击欺诈骗保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乐都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检查发现的定点村卫生室违规违约行为进行处罚和集中约谈,各定点医疗机构同时开展自查自纠,医保服务行为更加规范;全面建立医保智能监控制度,充分运用医保金保系统和创智工程智能监控系统,结合日常网格化巡查稽核工作,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有效遏制了过度医疗行为;积极打造医保基金监管投诉举报平台,鼓励、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主动参与医保监管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打击欺诈骗保部门联席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和警示教育力度,有效震慑了两定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