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乐都区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健全林业生态保护体系,有力促进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切实做好增绿护绿用绿文章,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奋力书写林业生态建设新篇章。
“林长+制度创新”奠定林草发展新格局。以健全完善林长制体系为重点,以督查考核激励为抓手,制定《海东市乐都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海东市乐都区林长制区级会议制度》等5项制度,初步探索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草生态保护新格局。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各级林长382个431人,1452名生态管护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共同发力做好全区68.93万亩天然林及92.91万亩公益林管护工作。各级林草长落实巡查督查制度,区级总林长巡林9次,乡镇(街道)及国有林场林长巡林202次,村级巡林2832次,有效落实“山有人巡、林有人护、草有人管、责有人担”的工作要求。
“林长+联动管理”形成林草工作新局面。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主动作为,创新管理,积极探索林草管护新模式,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完成各类营造林17.44万亩及其他造林配套灌溉基础设施。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强化气象灾害预警,为林草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提供气象服。积极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绿盾”行动,对自然保护地开展长效化监督检查,筑牢全区自然保护地绿色发展根基。
“林长+科学绿化”厚植绿色发展新底色。深挖造林空间,扎实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和绿化提升行动,目前已完成人工造林4000亩,完成率100%,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也已完成。持续开展义务植树活动,2023年参加春季义务植树人数10万人(次),完成全民义务植树73万株,森林覆盖率达到41.02%。积极开展森林城镇、森林乡村创建工作,8个村获得“国家森林乡村”称号、瞿昙镇获得“省级森林城镇”称号、高庙镇新庄村获得“省级森林乡村”称号。
“林长+资源保护”再添生态管护新利器。开展湿地保护及修复工作,加大大地湾湿地公园和店子小微湿地保护力度。推进森林病虫害防治和外来物种入侵防范工作,完成有害生物防控10.2万亩,严防松材线虫病、红火蚁等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依照“一树一策”保护方案,投入10.53万元对23株古树名木开展修复保护复壮和牌保护。着力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和火情“零报告”制度,7个国有林场和其他重点防火区域建立覆盖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组建林草防灭火队伍13支339人,春季及清明防火期间悬挂防火宣传标语1500余条、印发张贴相关资料4500余份,野外巡查巡护1260余人次。
“林长+绿色产业”打造绿色经济新引擎。将林草产业发展作为有力抓手,不断探索林草产业发展模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发展森林生态旅游等林下经济,突出发展大樱桃、软儿梨、长果桑等特色林果业,加快绿色产业发展,着力打造优质林果基地,打响乐都特色品牌,不断扩大面积、提高质量、增加效益,让更多“绿色颜值”转化为“经济价值”,实现“山上披绿、林下生金”,不断增进群众的绿色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