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乐都工业园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19〕102号)《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东政办〔2019〕128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海东市乐都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深入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以政务公开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明确工作分工,抓好督导检查,将政务公开考核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三、细化工作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方案,提出明确的公开目标和措施,狠抓贯彻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四、强化督导检查。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区政府办公室将联合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完成好各项任务目标。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6日
2019年政务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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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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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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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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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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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 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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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围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主要预期目标和政府工作任务,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大稳增长、促改革、
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以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新动能、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扎实推进脱贫攻
坚和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深 化重点领域改革、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 作任务为重点,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及工作落实情况,
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2.对政府常务会议的公开议题、重大民生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群众关切的社会热点,以及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
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 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在线访谈等渠道,运用政策简明问答、 政策进社区、数字音视频、图表图解、在线访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相关背景、目标任务、主要内容、责任分工、工作措施、
执行标准等进行解读;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发挥专家学者和政 策制定者作用,多角度、全方位阐释政策,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3.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政策文件印发后,起草部门及时将审定后的政策 解读材料以正式文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电话:8627893,邮箱:qhldxzfb@163.com),将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关联发布,方便公众査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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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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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
极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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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回应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涉及本乡镇、本部门的重大政务舆情,要密切关注,抓早抓小抓源头,及时主动发声回应;针对重要改革措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做好舆情分析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加强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
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避免被动应付、反应迟钝;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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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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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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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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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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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入推进决策执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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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
进重要决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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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出台和调整相关政策要加强与市场的沟通,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
律师协会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符合基本国情和客观实际,更接地 气、更合民意。
6. 深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 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
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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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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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 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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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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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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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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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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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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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持续推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除依法保密的外,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向社会公开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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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
进行政执法和规范性文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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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
等信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 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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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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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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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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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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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
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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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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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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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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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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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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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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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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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重点做好“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度贫困乡镇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措施等方面政策举措、规划计划、扶贫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财政资金,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以及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等扶贫信息公开工作,向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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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扶贫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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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住建局、卫健局、文体局、农业农村局、就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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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 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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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扎实做好饮用水水质监测、大气污染治理攻坚、黑臭水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和近岸海域综合整治、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污染源监测及减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投诉处理等信息;及时发布大范围重污染天气预
警提示信息,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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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生 态环 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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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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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强
化“放管 服”改革 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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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围绕“放管服”改革工作进程,着力做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多证合一、照后减证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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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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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发改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财政局、水务局按职责分别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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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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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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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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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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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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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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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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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 一站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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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政务服务监 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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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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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 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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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服务监 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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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重点 领域信息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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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困难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
业专项活动和拉面经济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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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 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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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加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
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公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 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推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
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 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推动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收费及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等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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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 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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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公开重大疾病预 防控制、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等信息;
大力开展健康科普,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 村、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健康科普,用现代医学知识为 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服务;进一步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政策
落实情况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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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健康局、区人 力资 源和 社会 保障 局、 市市 场监 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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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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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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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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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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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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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事项,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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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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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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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深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监测、检査等环节公开内涵,
完善推广食品安全领域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公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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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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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及时发布灾害救助需求信息,推动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
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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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 管理局、 区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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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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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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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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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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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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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大力推进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公开;公开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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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 体旅 游广 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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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优化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便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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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自然资 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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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持续深入做好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情 况、绩效评价、财税政策和预算管理制度以及各部门单位涉及财政
资金的管理制度等公开工作。
28.增加中央部门项目的公开数量,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
况;推进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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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 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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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公开排污权交易领域竞买通告、竞买结果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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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生 态环 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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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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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区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及时公开批准服务信 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和项目监管信息等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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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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